发上,邓y娇欲起身离开,随即又被推坐,邓y娇遂拿起水果刀向邓贵大刺去,致其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见状上前阻挡,被刺伤右臂,后邓贵大因动脉割破、右肺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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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情节并不复杂,但有几个影响定罪的关键情节的认定却饱受争议,首先,邓贵大用钱搧击邓y娇这一情节系二次通告时新增的,这一情节的加入似乎提供了另一种暗示:邓y娇有可能是被邓贵大该行为所激怒,伺机举刀报复的;其次,原来“按倒”的说法改为“推坐”,这使得强奸的可能性大为减弱,防卫行为直接指向的内容是否为“强奸”有待研究,这些细节都是影响本案定罪的关键情节,涉及到是否满足正当防卫理论的要件,对于认定邓y娇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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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一经报道,便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民众一边倒的站在了邓y娇这一边,尽管“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尽管不能让舆论挟制司法,但“法不外乎人情”,司法机关也要兼顾道德,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当地法院对于此案的判决自然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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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院认定邓y娇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在面临不法侵犯时,邓y娇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出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与此同时,鉴于邓y娇的自首情节和心理障碍(或者抑郁症),所以判决邓y娇免予刑事处罚。很多人认为这个案件的判罚背后有高人指点,从而完美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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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上讲,民众关心的是邓y娇是否构成了犯罪?但从社会层面上讲,民众关心的是邓y娇在面临强权的侮辱,人身的伤害时所做出的反击是否要承担严重的后果?(比如坐牢)。如果法院最后判定邓y娇需要坐牢,那么作为普通民众,在面临同样情景时,我们又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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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邓y娇是幸运的,因为这个案件很快就被报道了出来,在全国人民铺天盖地的关注下,法院在重压之下,既考虑了法律的尊严,又照顾了一个受害者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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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反思这个案件时,不由得都会发出一声感叹,感叹弱者的生存环境、感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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