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他签一份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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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时:“任命书没有用的。你既然送他去那种养老院,就是向外界证明他已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个签名的任命书也没有法律效应了。如果想让任命书起效,就得承认他头脑清醒,那就放他出来。这又是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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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守正:“那就没有办法了?就眼睁睁看着岑氏被这帮投机倒把的人给祸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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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时:“你不要着急啊。岑云舒就算是没有任命书也一样具有合法的公司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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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守正:“嗯?你刚才还说。郭艳丽没有正式任命,就没有权利处置公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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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时:“她们两个的身份完全不一样。第一,虽然岑建光没有书面任命岑云舒,肯定也在会议上告诉所有股东岑云舒的身份和在公司可以行驶的权利,也就是口头任命。退一步讲,至少是让岑云舒代管公司。刚才我说了,你们把岑建光送进养老院,就是宣布他老年痴呆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也就不适合掌管公司了。岑云舒作为他唯一的直系亲属,接手公司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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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郭艳丽不同。郭艳丽没得到任何任命,也跟岑建光没有结婚,情人也不是合法关系。所以没有资格代管公司。对方知道她不具备资格,却依旧要跟她签订协议,就属于合伙诈骗,转移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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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守正:“对方如果说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他们只认公司的公章呢。更别说有些是叔叔伯伯内外勾结找外人来签协议,其实是转移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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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时:“就算之前不知道,现在也该知道了。既然知道了对方没有权利签署合同还非要逼着公司履行,那就是敲诈勒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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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守正:“如果对方一口咬定已经交了定金,协议生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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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时:“基于不平等,不合法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本身就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你们直接把之前协议作废,已经交了定金的全额退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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