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宸),地居嫡长,本系国本,然其行止乖谬,悖逆天常。
近其假借‘清君侧’之名,实逞私欲之谋,罪状昭然,不可不察。
褫夺(方宸)皇太子位,废为庶人,收还册宝印绶;
其东宫属官,着三司会审,按律严惩;
太子妃即日迁居南宫别院,非诏不得出。
朕将另择贤德,以承宗祀。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