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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说当年王法官经典的案例,签了保密协议没,签了,所以至今对于双方如何来调解以及具体情况都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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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双方之间确实起了冲突以及打了官司这个事本身是没办法保密的,因为大家很快就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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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到这里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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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周云这会直接开口道:“协议本身没什么问题,我是认可的,但是有一点,必须得对方先付钱,我们这边才能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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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前面的话听完后曾传智正在高兴呢,结果听到后面马上道:“为什么要先给钱,没这道理的,您说是不是啊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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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老应同样开口道:“对啊,凭什么要先给钱,现在的调解一般都是先签协议后给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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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官这会终于开口道:“周律师,你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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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摊摊手:“很简单啊,因为对面这个公司的人没有信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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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官,您可能不知道,在这之前我的这些当事人多次去他们公司询问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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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没有任何结果,这家公司的人每次都是找借口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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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于我的当事人们就像被踢皮球一样,从住建部门踢到公司,又被从公司踢到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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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我接手案子之前,事情没有任何进展,就是拖着,张法官您说,这样的公司有信誉可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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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凭什么相信对方会在签署合同后便及时支付违约金啊,毕竟这钱可是他们垫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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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他们的目的还是拖呢?就是为了稳住我们这才故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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