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报案,这样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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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谁都知道他周云办案子最稳妥了……人进去了,身不由己,什么条件都会答应,那样才是最稳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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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什么的不靠谱,人家一个转移财产,执行局那边就没辙了,那样不够稳妥,必须是对方自己心甘情愿地给钱,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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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旁边,小段闻言顿时懵逼了:“啊?主任,要去告企鹅?还是跑到南山那边去告?那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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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一脸自然道:“怎么不行,我们就是想拿到他们的个人信息而已,又不是干嘛,这案子很可能就是走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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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道理,你在网上被人诽谤侮辱了,首先你肯定是要起诉平台拿到这些人的实名信息,然后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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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同样的,面对这种新型的网络侵权方式,也必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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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问他侵犯了我什么权,那当然是财产权了,他的刷单行为导致我财产受损,中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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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侵犯了我的财产权,我以此为由提起诉讼那也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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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段默默的把这戏消化了,然后又道:“主任,万一拿到那些人的信息后,文总他们还是对不上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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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闻言笑道:“那就只能把他们送进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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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小段再次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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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笑了笑道:“不懂是吧,他们这刷单行为是什么性质,是水军,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络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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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络水军是触犯了什么罪名啊,是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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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他瞎说,最高法有规定,对于有偿删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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