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n
而现在,老向的以前的带货记录都是虚假的,都是他自己找人刷出来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明,这个合同是基于虚假事实而签订的。
\n
合同是基于虚假事实签订,那是不是可以认为这是在诈骗,由此便可以认定老向存在合同诈骗罪!
这样就可以巧妙的把文艾山签订的那份合同内容丢开,从“签订合同的背景事实”方面来入手。
如果只纠缠这次的刷单行为,那是不可能把对方送进去的。
周云在纸上把整个过程推导完,随即走到窗前,他有种感觉,这次应该又会弄得很大。\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