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会议主要是双方交换证据,然后看看双方对哪些证据没有异议,看看两边的辩论意见是什么,顺便把申请回避等等事都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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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都有庭前会议,德国把这个叫中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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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开庭前会议就是为了简化庭审,不然有些案子太麻烦,庭审估计得开几次才能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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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提前开庭前会议,把双方的争议焦点列出来,证据该交换的交换,该确认的确认,这样再开庭就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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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这一步也是让你知难而退的,双方的意见都拿出来看看,证据再看看,一般稍微差不多的律师心里就都有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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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调解或者是撤诉就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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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上午,周云拎着包出了酒店,等了这么长时间终于等到了证据交换的程序,因为没有事先通知,所以他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把那份合同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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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无所谓,就算一审的时候不拿出来,等一审他这边胜诉,对方二审肯定会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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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合同诈骗和欺诈性质的合同这本身就属于民刑交叉领域,正常情况下很难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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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到了千城区法院,周云到了三楼会议室,进去后发现只有一个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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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周律师?哎呀您到的好早啊。”会议室内的人笑道:“我是法官助理,我叫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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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随即道:“李法官,您好,既然他们都没到,那我就在这边坐着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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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看出来这位周律师现在应该不太想说话,于是就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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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十分钟左右,会议室的门又被推开,几个人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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