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只不過是隻蛋。
近日,我時常為了一隻蛋而想起一個人。只是一隻普通的煎荷包蛋,白色的塊狀蛋白,落日般金黃的蛋黃。
可是,當美味鮮嫩的它放在我跟前的時候,我便發覺,我愛上了這只荷包蛋背后的黑手
其實,我有一個相識了一年的男朋友。
他是我畢業后第三份工作的同事,比我大兩年,我們在不同的部門工作。
據他所說,他第一眼看見我便马上愛上我,簡直簡直就是發光發亮的那種case。
他是在chafedeco認識我的,我依然記得他的眼神洋溢看無盡的興奮。而我,表情一貫傻呆,總覺得窗外的山頂景致更吸引。
按道理,被人愛慕應該血脈沸騰。但我沒有。
后來,我們還是拍起拖來。拍拖的日子平靜而和諧、正常而健康。他會陪我出席所有遠近親友的聚會,也會在星期天陪我的母親在茶樓等位。
他長得高大,笑容親切,不介意吃虧,尊重身邊每一個人。于是,所有人都說我“執到”
我不知道為什麼是“執到”只知道,或者,他會是長久陪伴我的那個。
表面條件完全適合。
有時候牽著他的手,依偎看他的時候,我會仔細認真地想,這一次大概可以長久一點。
總是沒法維持長久的關係。每一次戀愛我都可以找出一堆理由。每一次分手,也有一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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