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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地,土地、树木、微风、明月一起发出一声“嗨”的感叹,他们都明白了rem的感激。
rem再吸一口满有杏香的空气,然后,便向着前方进发,她知道,杏福就在眼前。
正如rem所走过的一切土地,她只管大踏步地向前走,哪才是俗士?哪才是仙界?她没理会,只管走过一步又一步,心中的路牌,就是那与libre再相见的梦想。
她走得比一般人快,她是她所吃掉的nager的徒弟,她有比nager强上多倍的力量。皆因,她连自己也舍得吃掉。一个不怕牺牲自己的人,强悍得无人能及。nager的能力只到达把她吃掉的层次,怛rem的程度,是一个自我牺牲的程度。她能以吃掉自己来救活自己,她怎可能不比他强壮?
她走得那么快,像羚羊跳跃般的步伐,也像沙漠中的蜥蜴那么迷离,她走过的路不是一般人走的,她的步履也有别于人类。
或许,她只是以人的方法诞生,但她根本不是人。rem没深究,没理会,她的心比很多人单纯,永远都是一心一意。
走了一夜,在天刚亮之时,就看见这样一个城镇:简朴的石屋处处,景致清新,但情调却古旧,像中世纪欧洲的小城一样,没有半点现代的味道。rem走在小屋与小屋之间,抬头一望,那小山丘上是一座堡垒,同样由石头所造,她知道,杏福大概就在那里,她口腔中杏的香气,重新灌注她的感官。
天再亮了一点,小屋内陆续有人起床,这些人走出小屋之外,赫然看见,一个形态与他们不相同的人,而且是个女人。他们瞪着rem,rem又瞪着他们,他们在rem的眼中,活活就是复制人。
rem向这些人说:“你们知道杏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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