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与b小姐从来不刷牙,所以他俩不曾拥有任何牙刷。
为什么要刷呢?他们都看不到刷牙的作用。
a先生只用漱口水。
b小姐只咬香口胶。
a先生有名拍拖十年的女朋友,已不太喜欢她,所以并不太喜欢吻她。
b小姐没有固定男朋友,她不时在尖沙咀那间二楼disco内,与陌生而不太优秀的男人接吻。
a先生与b小姐都不享受他们拥有的吻。于是,他们不觉得有清洁口腔的必要。
留着口臭,为的是一些不喜欢的人。
a先生想,就臭死那十年的女朋友吧。
b小姐说,无关痛痒的人,赏他们三分钟口臭。
a先生用的漱口水有薄荷味,已是对女朋友的最大恭维。
b小姐的香口胶是士多啤梨味,她觉得自己仁至义尽。
就是这样了,a先生与b小姐未相遇前的情况。
相遇之后呢?a先生与b小姐有何改变?
是这样的,a先生与b小姐在某个星期四于那间二楼disco内认识。
b小姐一如以往,站岗般站在圆柱前,双手屈在身后,检视场中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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