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页。过往的,了无痕迹,永远是第一页,永远新的开始。
她写下去:“mr。vonderik,典当了他的耐性基因;miaaparadis,典当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早村彻先生,典当了一双腿”
写着的时候,本来仍然不高兴的,这阵子,只得鸡毛蒜皮的典当物。然而,看着这枝会漏墨的墨水笔,她又想起当初老板一笔一笔教她写字的情况,不快就随着她的一划一点而减退。
目不识丁的农村姑娘,被老板握着手由中国文字学起,上大人孔乙己,然后又学习abcde。因为自卑,所以一边学习一边发脾气,阿精恐怕学识字这回事是她力有不逮,为着害怕能力不够,她预先表露幼稚的不满,不知掷坏了多少枝毛笔和墨水笔。
然而,到头来,她以奇怪来代替老羞成怒,她不知道,这世界上有男人如此富耐性,他肯重复地每天教她数个生字,她拍枱她掷笔她乱抓她吐口水,他却仍然每天教她。后来,男人的耐性也就盖过了女人的慌乱,从不知何年何月开始,她便会认字,她达成了一项地想也未想过的技能。
这个男人像尊石像,永远不动声色,阿精在远远看住他,便觉得好笑。他对她说,学懂认字写字,世界便会阔大得多,长生不老或许不会那么容易闷。她想了想,也许是对,学懂字可以阅读,即是说会懂得看菜谱。
也好的,也不坏。
今时今日,虽然把书捧上手头会痛眼会花,还是没耐性看罢一本书,但最低限度,到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也不会迷路。果然,长生不老,识多点字,世界好玩得多。
现在阿精一櫋记帐一边想着令她开心的事,嘴角便有笑意。
怎样为老板掩饰那些来过却又被他拒绝了的客人?这个高博士,不如就把他写成是基因出错者,他的基因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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