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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瞳随手碾碎了这三人的心脏,又看了看他们哪怕死亡也目眦欲裂的神情,撇撇嘴,随手放了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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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仿佛有意志般,不仅吞噬了三人的尸体,就连一旁其他“竞争者”的尸体也一起少了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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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火焰卷起他们的储物法器,一股脑塞给了明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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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瞳满脸嫌弃,她其实并不想要,这些东西都臭烘烘的,而且这些东西对她而言都是废物,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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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火焰坚持要给她,明瞳只能勉为其难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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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火焰也是她从别人手里“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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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这么说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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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人已经被火焰烧成了灰烬,和她恰好路过,它却像狗皮膏药一样黏了上来,甩也甩不掉,最终明瞳只能将它留在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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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历练之途漫漫,她一个人也怪无聊的,有这么一个小东西陪着自己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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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瞳捏着鼻子收下了这些东西,正欲转身,火焰又缠了上来,死乞白赖要幻化成为明瞳的“鞋子”,让明瞳踩在它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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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瞳的确不爱穿鞋子,因为从前魔族的俊男美女(老头老太)们总喜欢给她最好的,连她修炼的洞府都铺满了最最柔软的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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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她就习惯不穿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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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长大了,实力提升,身体也非常坚韧,看起来是嫩得很豆腐一样,实则堪比金刚石,所以穿不穿影响都不大,没想到这半路捡回来的火焰竟如此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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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瞳撇撇嘴,只能继续将火焰当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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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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