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嗖嗖嗖~
箭矢激鸣,长矛破风之声不绝于耳,鲜血飞溅,叫喊声不断,战场的绞肉机不断的在黑夜中收割着每个参与者的生命。
若有甲胄,还能挡一挡箭矢,但被长矛击中,即便是有皮甲也是无用,身着铁甲更是会受内伤。
谭威有些愤怒的发现,他的人还没到营寨寨墙呢,就已经倒了百十人了。
这种伤亡太大了!
但与时间相比,百十条性命又算得了什么?
砰~
营寨中忽然升起一道亮光,在天空中炸开,发出一阵耀眼的光芒。
在成都平原上,从射山这种较高出射出的这个信号烟,恐怕便是十里二十里外,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坏了,这老革子求援了,得速下营寨!”
谭威将夹在甲胄缝隙中的箭矢拔出来,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他双眼发红,大吼道:“儿郎们,第一个攻下寨门的,赏千金!”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谭威此言一出,那些面对伤亡稍有退缩的乡勇家丁们像是被打了鸡血一般,一个个都变得疯狂起来了。
黄金一斤,直钱一万,这还是在汉初平和的时候,而到了黄巾之乱时,一金最少可以兑换七八万五铢钱,千金,那可是七八千万五铢钱。
这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即便是钱贱米贵,一钱当后世的四角钱,七八千万钱也有三四千万的数目了。
换做是田产,换做是庄园,换做是粮食,足够让一个人奢华的享受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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