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红把裤兜翻出来,“你看看我像是有钱给人的样子吗?我跟他说了,要钱没有,不过等柳红媚身子好了,可以用身子抵数。”
柳红媚顿时又羞又恼,这女人两斤肉就把她身子抵给人家了,脑子都长凶上了?
羞恼之余,柳红媚鬼使神差问了句:“那他怎么说?”
张艳红坏笑:“还能怎么说,当然是求之不得啦!”
......
晚上睡觉时。
王向东说了下,要再次进山一趟。
林雪满是担忧,上次去了几天,她提心吊胆了几天,好不容易才回来,没待几天,就要再进山了。
“咱们不去不行吗?”
上次那头野猪得了四百块,相当于是一个国营厂管理层职工一年的工资了。
足够明年开春起房子的。
省着点花,明年甚至都花不完。
不过王向东的想法,和她不一样。
自从杂货铺老头说了嘴,可以帮忙解决城市户口问题,他心思就开始活络起来。
茵茵三岁了,马上可以上幼儿园了。
榆树屯这种穷苦地方是没有这个条件的,哪怕镇上也没有幼儿园,只有省城那些经济好点的大城市才有。
不过现在的幼儿园应该叫托儿所。
想进城生活,那就得先解决城市户口。
以前他没有那个本事,也没有那个想法,但现在不一样了。
既然重生回来,那就要给媳妇闺女,最好的待遇。
王向东问了句:“媳妇你想不想回城里?”
林雪愣住了。
随即连忙表示:“你放心,我不会离开的,你只要以后再也不打我,对我和茵茵好,我真的不会离开的......”
说着说着林雪又眼泪汪汪的。
当年知青插队下放到榆树屯。
她成为整个榆树屯最漂亮最受欢迎的姑娘。
不少青年明里暗里表达对她有意思。
但她却意外被王向东看光了身子,碍于闲碎语,只得被迫嫁给他。
嫁给王向东三年,她从来不敢提回家。
因为王向东说过,她要是敢走,就打断她狗腿,再把茵茵给卖了。
王向东一看媳妇又哭了,肯定是又吓到她了。
不过他有些莫名其妙,只是问了她想不想回城里生活,没想到她这么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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