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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瑶把宋琴和陈秉之叫到一起,三人一起开了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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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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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得单独成立一个经纪公司与演员们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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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直接和咱们签约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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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别,和咱们签约的是剧,拍完走人。但是可以和经纪公司签时间,甚至还可以约定必须得拍完多少部剧,一些活动安排也得听咱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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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时候拍剧找演员,还是依赖于传统文艺体系,到各大歌舞团,话剧团等等去找人,还没有形成以后那种经纪公司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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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模式能挑选到功底深厚的老戏骨,但是也有一定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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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便是人家合作完了就走了,你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把剧捧火了,演员捧火了,下一部剧,对家出价更好,人家就去对家了,结果让对家赚了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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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彼长,蛋糕就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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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多吃一口,你就只能少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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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瑶仔细跟他们说这些规则与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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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瑶,你的意思是咱们得把好的演员牢牢的抓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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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瑶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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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能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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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愿意,不愿意的咱们少给资源,自己公司的演员就多给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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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秉之和宋琴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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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瑶说:“当然,咱们也不是随便来个人都签的,只要表现好的演员才提供长期合同。再把违约金提高,否则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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