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就换口锁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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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居安反手摸到背后的莫辛纳甘步枪,心中盘算距离和速度。这两个狼的意图很明显,能咬死他就咬死,咬不死就逼他跳悬崖,白捡梅花鹿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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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刚摸到枪就要架枪,倏地前方一只狼爪子蹬地,直接跳跃起来扑他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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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蹬跃起的老狼,从侧面直扑了上来,奔老钱的胳膊就咬了过去。狼的咬合力极大,能达到两百斤,若是一口咬实在了,可以立马把胳膊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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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毒蛇扑咬,迅猛如雷。绿油油的狼眼闪出凶光,目光飕飕飞来,把人的心神扎成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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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枪是来不及了,大冬日的枪弹簧扣被低温冻住,想要用枪,得提前空拉几下枪栓,打开弹簧扣,压入子弹,防止炸膛,用之前准备工作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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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居安能感受到近在咫尺的唾液腥臭味,和狼骚味。压制恐惧感,暴戾气灌顶,双目血厉,眼光如看死物般,精准激射在老狼的头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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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左手噌地一下把侵刀从腰间拔了出来,右手拳背凸起光节,狠狠击打在老狼耳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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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生死攸关的时候,爆发出肾上腺素,这一老拳打得啪巨响好似鞭炮,精准爆发寸劲,从耳下方透射到脑部。一拳打中的瞬间,侵刀也实实在在地捅进了老狼的心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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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侵刀被鲜血浸染,老狼哀嚎一声,嘴还牢牢套住他胳膊,身子僵直地硬挺挺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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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大概有个七八十斤,倒下的时候嘴还套住他胳膊,把他拖了个趔趄。他一手拔出刀,一边甩开老狼尸体,袖子被撕坏了,露出了里面衬的藤条编的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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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进山前留了一手,不然没有缠藤条编的护手,哪怕牲口这一嘴没咬实在,他也能结结实实伤筋动骨个1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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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狠狠唾了口:“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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