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老鹰,一双眼睛如同鹰眼,能够瞬间捕捉敌人的致命的伤口。
白云飞英俊的面容更是散发着淡淡的红光,不知道是气血好的原因,还是为即将到来的战斗而兴奋。
这个时候,老鹰却是首先动了,只见到他慢慢的从背后掏出了一把三尺长的弯刀,刀口锋利异常,刀身上还有两道血槽,弧形很弯,一旦刺入人体,使伤口更大,血液流得更快,更可以加重力道活生生的将敌人撕开成2半,可以说是一等一的杀人利器。
白云飞撕xia身上的衣服,扯成布条,然后悠闲的,慢慢的包luo起来,使那把特制的西瓜刀不易tuo手,因为他知道,老鹰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不由小心的面对
军队的比武大赛,老鹰几次获得冠军,但是没有人想到,说的是比武大赛,其实是真正的生死搏斗,因为凡是参加比赛的,一旦失败,根本就没有活下来的可能性。当年,老鹰一举杀入比赛,以一颗冷冰的心,手中的弯刀,无情的厮杀竞争对手,从此名气响遍大江南北,也因此被红花会的帮主陈克谭看重,成为hei道上风云一方的堂主。
速度,永远是决斗最好的战术,只有瞬间爆发的速度闪烁而进,带着狂暴般的力量进攻,才能使敌人彻底消失
在场的所有人只感觉到眼前一花,白云飞与老鹰已经消失,如同空气蒸发一样凭空消失
在他们的耳边是‘当啷’的声音,那是武器碰撞的声音
白云飞只感觉沉重的力道让自己的手臂发麻,老鹰如同幽灵般消失在自己的眼前,心中暗想:即是老鹰一定会飞。毫不犹豫的破天一砍,然后一记漂亮的后退,躲闪老鹰的攻击。
老鹰确实在半空中,刚发出致命的一击,却见白云飞凌厉的刀茫平地升起,只好回刀防守,暗道:好一个敏锐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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