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肉。这些肉干被鲜血浸泡,透着一丝腥味,可附近暂时找不到别的食物,他在井边用水洗了洗,直接干嚼。
前世这种沾过死人血的东西,他是绝对不会吃的,可是现在他连杀三人,根本不在乎这些,沾的那点血就当调味料了,先补充能量再说。
他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都说一个新兵只要上了战场活着回来就不一样了。
邓肯发现自己的心态正在飞速变化。
摸尸。
他将三个溃兵的尸体拖过来,一个接一个摸尸,找到的东西都放一边堆着,那阴鸷骑士身高跟他差不多,应该是贵族出身,因为就他里面穿着有点像是绸缎般的内衬衣裤。
直接扒下来,上面的血迹洗一洗,可比邓肯穿的这身破烂衣服强多了。死人衣服照样穿。
他都穿越了,还有啥好忌讳的。
天色渐暗。
邓肯这个时候才有精力去消化原主人的记忆,这个家伙居然跟他同名,倒也省事了。这幅身体原主人少年时父母双亡,靠着亲戚接济长大,偷鸡摸狗,打架斗殴,声名狼藉,好在他那时已经十三四岁了,算是半个劳动力,总能混口饭吃。原主成年后被托关系送往城镇铁匠铺学手艺,其实就是打杂,那老铁匠根本就没认真教他。
这个家伙不老实想走捷径,跟隔壁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勾搭在一起,最后事情败露只能灰溜溜地跑回这穷乡僻壤的小山村。
原主的记忆没啥东西,他记忆最深刻的部分居然全是那皮肤雪白的老板娘。
呸!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至于这次屠村的起因就不清楚了,原主只听到一句‘你们这群该死的贱民’!然后就爆发了激烈的冲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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