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事。”
*
林琅意是在五天后才知道程氏向市的两个公司都进行了投资这件事。
措手不及。
程砚靳连一点风声都没透露给她。
林琅意生怕吞并股权这事出了纰漏,从孟徽那里套了话,才知道程氏的钱都已经到账了。
居然速度成这样!
林向朔不敢让自己的妹夫占据太大的比重,所以最后谈拢的那部分投资成不了最大股东,但正巧,他正在为庄氏的投资额高得令人咂舌这事犹豫,所以此时出来另一个看起来像是自家人的投资,也微妙地平衡了林向朔心里的不安。
最好能跟帝王平衡之术一样,各方都出资部分,又相互制衡,彼此都做不了最大股东。
林向朔第一个踢掉的就是林琅意打算好的那些狡兔三窟的名义股东,只留下了庄岚。
林琅意是有些懊恼的,虽然从结果来说,程砚靳手上的股份明面上也是她的,她可以争取一下正式移到她手中,并且林向朔一开始就不想接受应山湖相关方的投资,所以原定计划的那些袁翡等人的名义股东不一定能成功,而程砚靳手中的股权也算是站在了她这一边。
可问题是她早早就预备着切割,现阶段与程氏交织越密越不利于抽身。
在外人眼里,这是她手中拿到了哥哥的股权,可对她而言,程砚靳手中的股份还比不上庄岚、袁翡手中的股份来得更具有掌控性,如果到时候分手的时候没有谈拢,那么这跟被程氏咬掉了一口有什么区别?
这话还不能跟家里说,但凡她委婉地表示一下未雨绸缪的意思,家里肯定也会责备着“哪有人结婚时处处为了离婚做准备的?”
程砚靳在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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