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分开的。
一般来讲,偶像出道是和公司签七年。
七年到期后,因为组合这个“ip”是属于公司的,所以这时如果艺人觉得个人发展受限想离开,但又不想退出组合,就可以选择只续签团约。
之后团体成员会约好某段时间一起回归,继续以团体的形式活动。
这种“团体+个人并行”的模式,成员能在继续拥有团体的影响力的同时,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当然,这需要艺人在新公司和前公司之间,平衡好团体与个人利益,因为两个公司的利益立场不一定是一致的。
陈墨问道:“其他方面还有问题吗?”
宁知禾思索道:“嗯我现在的作品大多都是和组合成员一起的,等我离开组合后,这些歌虽然我一个人也能唱下来,但我一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唱出‘完整版’的味道了。”一些东西是有情怀和回忆在的,这无关其他。
即使是那种人气割裂到离谱的团,例如某个被粉丝戏称为“某某某和她的伴舞们”的组合,但要是真把这些低人气“伴舞成员”替换成“路人伴舞”,粉丝马上就该说“货不对板”了。
陈墨自是了然,“那你是想先筹备自己的个人专辑?”
宁知禾先是点头,又摇了摇头。
陈墨不解,“怎么个事?”
宁知禾眨了眨眼,“我是想哥你帮我制作张专辑。”
陈墨的创作能力显然已经是业内闻名的了,战绩有目共睹,要不是陈墨的身份和浮云娱乐切割不开,早就得被一些歌手踏破门槛上门求合作了。
听见宁知禾的“要求”,陈墨也是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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