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派出所,审讯室。
微胖男坐在后悔椅上。
邓宇跟高二叔两个坐在审讯桌前,桌子上放着个白色透明塑料袋,袋子里是一把带着血迹的匕首。
匕首是从微胖男身上收出来的。
邓宇本以为抓的只是个吸毒人员,但目前种种迹象表明,这微胖男很有可能还持刀抢劫,甚至捅了人。
而到现在,警方都没有接到有人报警说自己被持刀抢劫。
所以,被抢的人很有可能已经死了,再不济也是生命垂危。
“捡的对吧?”邓宇问到:“既然是捡的,那你说是在哪儿捡的?”
微胖男眼珠子转了转:“警官,我忘了。”
“忘了?”邓宇闻言身子微微前倾,目光盯死微胖男,给他带来一种心理上的压力:“在哪捡的都忘了?”
“这把匕首,不会就是你的吧........”
“我可告诉你,要是现在坦白,还可以从宽处理。”
“但你要是拒绝坦白,被我们找到受害者,发现你是凶手的话,你可就要被重判了。”
“我.......”微胖男看着邓宇,眼神有些躲闪,语气也有些迟疑,但想起自己杀了人的下场,再加上自己的抛尸地点比较隐秘,是一个郊区的大河沟,一般人是找不出来的,于是微胖男立刻坚定到:“这就是我捡的。”
“我忘了在哪捡的,是因为我当时吸毒了,神智有些不清楚。”
“怎么?有问题吗?”
请收藏:https://m.18kanshu.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邓宇:
玛德油盐不进啊。
“邓所...”高二叔这时拉住了邓宇,指了指时间:“已经四个小时了,邓所。”
对于刑事案件,对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十二个小时。
如果要延长时间,需要县级以上的警察机关批准。
高二叔的意思就是,咱们派出所现在审问不出来,要打电话去市局摇人了,要不然卡着时间拖的太久,对刑侦兄弟们后面的操作很不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0页 / 共4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