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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向前微微倾身,从夹克内兜里掏出一个信封。
酒吧老板下意识看向它。它不过巴掌大,雪白,封皮上一个字也没写,薄薄的。怎么看也不像是塞了什么至关重要的东西。
“隔壁街道第13个门牌号有一家最近新开的书店,我要你今晚午夜之前把它塞进门缝。”蝙蝠侠低声说,威严而恫吓的,“别做多余的事。”
酒店老板回答他,“知道,我知道,我是不是该像罗宾一样,跟你说‘明白了bss’?”
同哥谭义警的近距离谈话使他激动得有点头晕,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超级英雄……那不是平易近人会和大家聊天打招呼的那些英雄,超人,或者闪电侠。那个人是公认最不好接近的蝙蝠侠,他比罪犯更凶狠,比魔鬼更残酷……蝙蝠侠是属于哥谭的。
酒吧老板十分确信:他的儿子要是知道了这件事情,一定会兴奋的大叫起来。
他不在乎什么韦恩,他的生活阶层遇见韦恩的几率就好像蝙蝠侠像这样突然闯进他家。酒吧老板也不是第一次看见哥谭警局的警车和猎犬追着蝙蝠侠狂吠了,他打定主意不要过度深入这件事,哥谭人有自己的生存技巧,他会帮蝙蝠侠这个忙的,那毕竟是救命之恩,但是蝙蝠侠说得对:别做多余的事。
一阵敲门声传来,可是酒吧还没有营业。
老板扬声问,“谁?”他一把抓住信封,塞进口袋。
“爸爸,开门!快呀,爸爸!”门外传来亚当的喊声,听起来十分激动。
老板忍不住想,我这里还有叫你更激动的事呢,但他一转头,原本的座位上却是空空如也。
他并不算真的惊讶,这么多年哥谭一直流传着蝙蝠侠是吸血鬼、魔鬼或任一地狱来的生物,老板稍微有点沮丧:他本来想让亚当更开心点的。这孩子总嚷嚷着要当面感谢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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