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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了,他来当兵了,不是为了什么报效国家,建功立业,只是因为当兵至少能吃饱饭,能做官,能让娘亲,让弟弟妹妹不受欺凌。
“此去边关,路途遥远,生死难料。”张节度使的声音突然低沉下来,但旋即又高昂道:“可我辈大好男儿,又怎会是贪生怕死之辈,今北凉就在那里,我们该不该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杀”一个军官带头大声嘶吼,那气势直冲云霄。
“杀杀杀”新兵们被喊得热血沸腾,纷纷跟着效仿。
“好!”张节度使突然提高了声音,语气激昂道:“果然不愧是我好儿郎!来人发钱,发兵器!”
此时一阵烟尘滚滚而来,正是一队士兵推着几辆大车过来,车上堆满了长枪,大刀。
李顺领了一把大砍刀和一杆长枪,刀很钝还锈迹斑斑,握在手里沉甸甸的,而长枪也很粗糙,但却也只是仅有的两件武器了。
众人学着军官,把枪竖在身侧,顿时漫天枪尖指天。
“出发!”张节度使声音嘹亮地命令道。
一阵号角声传来,鼓声也随之响起,众人听着杀气腾腾的音乐,怀揣着热血,开始缓慢跟着队伍移动,脚步声整齐划一,扬起漫天尘土。
颇有一股子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气势。
李顺跟在叶北玄的背后,随波逐流地往前走,路过镇门口,他回头望了一眼。
阳光中,“失落镇”三个大字格外醒目。他知道,此去千里迢迢,很多人都会埋骨他乡,包括他自己也是一去不复返了。
五日后。
雁门谷,这里已经是大周和北凉漫长的边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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