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鉴别一下是什么皮的,方便我带过来吗?”
“啊,不用!不用!我跟您上门就行了!”店主眼睛一亮,立刻开始动手关店:
“怎么能让您把东西搬过来呢,现在生意这么好,您都没有涨租金,我们不知道有多感谢您——反正路也不远,我跟您走一趟好了!”
沈乐拦都拦不住,只好陪着她往大宅走。走到一半,忍不住询问:
“这里是什么时候变成旅游街的?”
“也就最近两个月吧?——您在这里,这边就没有谁敢闹腾,大家都乖乖的守规矩。
而且这边离魔都近,交通方便,租金又低,我们开店的也喜欢,来买东西的,也喜欢到这儿来,人气很快就旺了!”
沈乐若有所思地点头。走进大宅旁边的实验室,来到那一只半靴子前面。
这位店主不愧是制皮好手。她甚至不用触碰,目光一扫,就很有把握地判断:
“这是牛皮靴子。底是牛皮,三层完整牛皮,经过了刻意鞣制,让它变硬、变柔韧,可以长久穿着,非常耐磨。”
“鞋帮也是牛皮,这个明显是唐朝六合乌皮靴的做法,用六块皮子制成。鞋帮和鞋面内部是羊皮,靴筒内部也是羊皮,相当柔软。
这个补丁……奇怪,让我想想……是了,这是骆驼皮!大漠里出土的吧?”
她说一句,沈乐记一句,连写带画。等所有内容写完,他一边搜索着适合给店主的谢礼,一边随口问道:
“对了,你走人就要关店,店里没别人吗?还是白天店员看店,晚上你看店?”
“没有雇人啊!店里就是我一个!白天晚上都是我!”店主骄傲挺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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