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至少,至少不会被贬为奴隶……
“我知道了。”沈乐缓缓点头。也许,这就是绿松石里沉淀的执念,上千年都不肯放弃,不肯改变的执念吧?
到底要怎么让部族活下去?
到底,要怎么让部族发展起来,不再陷入抢劫——发财——抢劫——死亡,或者种地——挨饿——死亡的循环?
他带着剩下八个伤兵,小心翼翼,走向另一条道路。昼伏夜出,依靠夜色掩蔽,混出关隘,混到山下:
唐人他是肯定不会抢的,但是,这片土地上,还有许多其他部族:
回纥人,奚族,突骑施人,还有各种各样的小部族,还有丝路上的商队……
随随便便抢几个,甚至随随便便黑吃黑,都能满载而归。嗯,女奴可能有点难,金银珠宝,那是真的不难……
能从雪山上面冲下来的勇士,战斗力还是相当不错。如果不是烽火台上驻满精锐士兵,又有强弓硬弩一息连发,这群人真不至于吃这么大亏。
这会儿有心算无心,潜伏到山下以后,连续扫荡了两个绿洲,干掉两帮小规模的马匪。
眼看金银珠玉,已经堆满了三匹马的马背,沈乐不得不喝止:
“该回去了!这么多东西,已经不方便混进山口,再多的话,雪山当中,你们要怎么带过去?”
他这时已经渐渐适应了战斗,确切地说,是适应了在记忆当中,调动超凡力量的方法,战斗力直接飙升了一个台阶。
小规模冲杀,连战皆捷,一个人就干掉了七八个马匪。此时开口下令,其余几个勇士凛然服从,调转马头,老老实实返回。
又付出了两条人命,终于穿越千里雪山,回到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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