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室。
扫一眼就知道,那屋里堆积如山的全是废物,不值一翻;果然小偷的脚步声马上就退出来,门被“咚”一下关上了。
其实整栋楼加一起,大概也找不出几件值钱的东西。
这栋廉租公寓里确实常常丢东西;以前有一回麦明河门没关严,等发现时,门口鞋架上的一双短靴没了,给她气得挨家挨户敲门问,也没有结果。不过丢归丢,却很少有外头的小偷,开门撬锁、大动干戈,来偷这些没有油水的人。
真好笑,无足轻重的小事,她反倒记得清楚。那双靴子是小牛皮的,棕得光滑锃亮,样子神气;她后来始终没再买着那么称心的鞋。
他要拿什么,就让他拿吧,自己也没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小偷转到卧室门口,门一开,手电光打进来,一下子就找到了麦明河。
强烈白光隔着眼皮,明晃晃地映在脸上,她仍旧一动不动,合眼假寐。
一个陌生嗓音忍不住“诶?”了一声,似乎很吃惊。
麦明河忍着没动,没出声。
小偷脚步踏踏地走进来,在卧室里转了一圈,连床头柜的抽屉也没开,又出去了。
这样浮皮潦草地偷东西,能偷着什么呢?麦明河都替他着急起来了。人做事得有点耐心,得不怕繁琐才行啊。
过了一两分钟,他重新进屋,来到麦明河床前;一团人的温热气息,浮在床的上方。
“喂,”男人嗓音叫了一声,一只手推了推麦明河瘦骨嶙峋的肩膀。“喂,你醒醒。”
好像没必要再装睡了。
把人叫起来干什么,想偷值钱东西,自己找一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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