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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越的精力是充足的,二十年的压抑,一朝看到了与自己深爱的人相似的脸庞,就不舍得放手,那一场粗暴的欢*爱,竟然整整持续了三天,张乐凝初尝人事,就被如此对待,后来她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出门,因为身体实在太痛了。
后来越越就提出让她做他的情妇,那个秃头老男人可以给她多少钱,越越可以成倍的给她。张乐凝本来想一个耳光甩过去,可她不敢,因为她需要钱,否则也不会委屈自己答应那个老秃头的无耻要求了。如果她现在回去的话,被破了身的歌女,早就没了冰清玉洁的资本,舞厅妈咪肯定会强迫她应付不同的男人。
她才不要!
做他的情妇也好,至少,这个人曾经是自己喜欢的人,而且他长的英俊,做他一个人的情妇,至少比去面对一大群形形色色的男人要好得多。
二人就这样达成了协议,张乐凝也不再孤高自诩,不客气的跟越越要了一千万,谁让她缺钱呢,而越越的一句话让她懊悔不已,“一千万,就可以让你对那个秃头低声下气吗?早知道我出一亿将你直接买下来了。”
张乐凝的落红是无疑的,这也是让越越莫名高兴的地方,跟怜宇长的相似的女人,第一次是他的,作为一个男人,虚荣心也得到了满足。
但是张乐凝却后悔了,丫的,为什么不要一亿呢?
以后张乐凝在越越面前就成了逆来顺受的小白兔,乖乖的履行自己作为一个情妇的本分,至于舞厅的那些事情,越越这位风云的主人,自然是会摆平的。只不过张乐凝也跟越越提出了条件,那就是每月必须让她有三天的自由时间。
越越表示鄙视,好像他就非她不可一样,于是很爽快的答应了张乐凝的要求,谅她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于是,两个人的关系变成了金主和情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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