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画室的那幅画里,他的手抽出了兜里一半,她按快门的时刻太快,他都来不及挡光。即使再细小的部分,施越也能展示出来,看着对面光秃秃的手指又在敲打,她还是觉得油画上带尾戒的那只手更加具有魅力。
至少她咬的时候,带劲儿。
“施小姐爱住,就让施小姐住吧。”他咬字的重音在施字。
施越从包里掏出房卡,在身后的感应锁的一贴,门就开了。
转身悠然说道,“程先生下次住酒店,记得提前确定好。”
啪,门关了。
施越踢了高跟鞋在一旁,开了一瓶啤酒坐在床上喝。
这个男人,不论是在哪,都浑身带着一股行走的欲望,自己的,别人的。施越把戒指掏了出来,每一根手指都试过后,她才发现,这根本不适合女人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