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趣”来形容凶杀案。
任何一个目睹过犯罪现场的人,都说不出这个词。那过于冷血、残忍,对生命彻头彻尾的漠视。
“去哪儿?”男人低头点了支烟,金属打火机应声落入扶手盒。
凌霜报过地址,车子在路上飞驰。
偶有街灯漏进来,明明灭灭,映亮男人搭在方向盘上的手,骨节修长,手腕上戴着一块格林尼治。
‘戴金劳,有金捞。’许多人男人都信这个。
凌霜还注意到他副驾驶上突兀地放着一个粉红色化妆包,拉链没合,可以看到里面打开的化妆品,都是些没见过的杂牌子,粉刷有使用痕迹。
她稍稍有些疑惑,男人处处精致,车里怎么会有这些?而是那个粉红色也不像是他会买的东西……
不多久,男人接了通电话,语气比之前温和许多——
“你自己打车过来。”
“去不了机场,被女警劫持了。”
“漂不漂亮?没注意。”
“行,中午去‘云天’吃饭。”
电话那头是个女孩子,声音有些嗲,凌霜猜测是他女朋友或者情人。
凌霜无意打探陌生人隐私,静默地看向前方。云消雨歇,今天应该会是个好天气。
到达目的地,凌霜下车,男人忽然叫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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