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保证安全,负隅顽抗的人便会增多,那很可能会为抓捕的官兵和差役造成更多的伤亡。
律法明确规定了,任何犯人在没有反抗能力之后,都不能再进行伤害,应当让其接受审判。
这条律法是由四十四年前山匪屠村案的悲剧惨案而制定的。
当年南州久旱灾荒,当地一个部落的人为了养活自己,便去抢劫周边的部落,只抢粮食不伤人,于是官府派兵镇压。
派出去的府兵中有两个府兵便是来自被抢劫的部落,抓到落网的山匪后,直接就地格杀,砍了他们的头挂在树上向山匪示威,山匪一气之下重返部落,屠杀了部落里三百多口人,事情从南州传入京州后,满朝震惊,随即便在律法中加了这一项。
对于没有反抗能力的犯人,应一律宽待。
这些年各地兵差在抓捕犯人的过程中都遵循这条律法,无论对方犯了多大的罪,抓住之后绑了带回衙门再审判,不可动用私刑。
伯景郁这种行为挑战律法,因为哥舒也不能当着众多百姓的面包庇他。
许院判替庭渊诊了脉,脉象虚浮,与从前他为庭渊诊治时相比,脉象紊乱了许多。
哥舒在马车外关切地问“他怎么样”
许院判道“公子今日舟车劳顿又受了惊吓,须要好生休养,莫要让他再忧愁烦心了。”
哥舒道“那便劳烦许院判多花些心思,好好照顾他。”
许院判“大人放心。”
庭渊靠在马车里,闭着眼,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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