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了!”
说完,胡奎找了根绳子拴住大壮,摸了摸它脑袋说道:“大壮,以后你就跟着这小伙子了,可不能再像以前胡来,保护好人家。”
大壮似乎听懂了胡奎的话,冲他叫唤了几声。
当胡奎将绳子递给陆琦之后,这只狗才呜呜地来到了陆琦身旁,使劲闻了闻他身上的味道。
离开农场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陆琦并没有牵着大壮回半山屯,夜里冷得厉害,走上半个小时,双脚都生疼。
如果连夜回家,一人一狗非得冻死在路上不可。
回到猎杀野狼的地方,陆琦找了些树枝生火,准备先迁就一夜。
可火堆还没点呢,一边的大壮却警惕地叫了起来,爪子还不住的刨着雪地。
陆琦拿着手电筒走上前,低头看了看,瞬间瞪大了眼。
被鲜血染红的积雪上,竟然有杂乱的“梅花印”。
而冰面还有被舔舐过的痕迹!
“这里有老虎来过!”
陆琦回过神,紧张地咽了口唾沫,立刻警觉地朝四周观望。
老虎的足迹因为酷似梅花,所以又被称为梅花印。
龙江的老林子里有猛虎出没,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但根据前世的求生经验,老虎一般很少会主动袭击人类,而且多生活在深山之中。
它们的嗅觉极其灵敏,在野外甚至可以通过气味来判断猎物的种类,从而进行追踪。
嗅觉范围能达到恐怖的两三公里。
这里处于老林子的边缘区域,按理说想碰到老虎并不容易。
可陆琦忘了一件事,地上的血迹对老虎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这里不能呆了,说不定老虎就在附近!”
有着丰富野外求生经验的陆琦,虽然猎枪在手,但想起那体型硕大的老虎,也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
饿极了的猛虎更加危险,连棕熊碰到都得绕着走。
根据前世的记忆,普通的成年东北野生虎,至少有数百斤,咬合力更是惊人。
而且它还能爬树,哪怕中了枪,只要没被击中要害,也能带着伤跑出十多里。
重新背上牛皮包,一手拎着猎枪,一手牵着大壮,陆琦朝老林子外围狂奔,虽然双腿如灌了铅,可想起附近随时都可能有老虎出现,他也只能咬牙坚持。
龙江的老林子太大了,尤其是在夜间,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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