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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是元老战友的重孙,连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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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瑾之小时候跟着元老,参加他们的战友聚会时,经常见他,幼时的他是个皮小子,扒天上地的,总爱举着拇指和食指当枪,见谁都突突一阵,尤其喜欢突突元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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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元瑾之那时没少骂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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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国外读书时,他也有去他们家探望过好几次,最近三五年倒是没有他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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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颇为意外,喊道:“连骏哥,怎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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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天予俊秀风华的眸子微微暗了暗,面上倒是波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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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骏站起来,笑着将她上下打量一番,说:“曾经的小姑娘,一转眼长这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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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瑾之莞尔,“那当然,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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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骏笑,“时间过得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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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得人高马大,皮肤是被太阳得得很深的麦色,一笑露出一口牙,被肤色衬得特别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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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瑾之搬了椅子给沈天予坐,又倒了杯热茶让他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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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则拉了把椅子坐到连骏对面,拿起茶壶帮他把茶添满,问:“连骏哥,你最近这三五年怎么突然就没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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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骏端起茶杯喝了两口,放下茶杯回道:“去执行一个保密任务了,五年期,不让对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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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保密,元瑾之便不再多问,只问:“你现在在哪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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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骏手握成拳递到唇边咳了一声,“像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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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瑾之笑道:“巧了,我也是,像个球,哪里需要往哪里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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