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白发翁的话语,显然吸引了不少人的兴趣。旁边的几名汉子立刻按照规矩,给白发翁打了一壶好茶,以便获取更多的消息。
对于江湖中的底层而言,华山派掌门,那可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居然有人能够打败这样的大人物,自然是吸引了不少人的兴趣。
“话说当日在福州城外,那可是剑气冲宵……”
半个茶馆的人都围在白发翁周围,看着对方手舞足蹈的诉说着。说到精彩之处时,发出的惊叹声吸引到更多的人围了过来。
茶馆一角,两名青年显然对此不敢兴趣,特别是其中稍微年青一点的,更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略微年长的青年将茶水一口饮尽后,顶着烈日走出了茶馆,沿着大路一直向衡山城走去。
略微年轻一点的青年,腰间悬挂着一件被厚布紧紧裹住的长条物,正是林平之。
虽然已经不再排斥这把勉强能称为剑的武器,但是生性好面子的林平之,还是选择将它层层包裹,以免惹人耻笑。落后半步的林平之,不时带着一丝羡慕之色望向李雾龙的背影。
一把普普通通的长剑,一把带着一点弯曲的黑色长刀,还有一把最为耀目,里包皮鞘,黄金吞口,上面缀着十三颗豆大明珠的长剑。
按理说,这样一把长剑应该夺去所有的注视,偏偏一旁的一刀一剑,同样如同黑洞一般,让林平之的目光忍不住为之吸引。
第一把长剑的剑柄上,铁画银钩地刻着一个“谢”字。
漆黑的刀鞘下,刀身刻着一句优美的诗句——小楼一夜听春雨!
虽然林平之很好奇,为什么一把魔刀要刻上这样的诗句,不过,李雾龙显然没有告知的打算。
“老师的名号,不管走到哪都有人在传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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