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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黛关上门,抬起铲子从里边卡住门。他没有撸下卷起的袖子,反倒脱了外袍,整齐叠好,放在脚边。他蹲在角落,熟练地扒拉石灰,像在米缸里摸藏起来的鸡蛋。
没一会儿,沈黛摸出长条形的一件东西,他看也不看,伸到井水里涮一涮,“嘭”一声,上面糖霜一样的白色粉末冒起泡,井水沸腾起来,一股热气直扑沈黛的脸。
每次都这样,石灰虽然能去尸臭,保持尸体的新鲜程度,但一沾水就冒烟,不洗他又嫌脏,病疮烂肉——难以下咽。
沈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自己总是饿。他的胃像是个无底洞,他的身体则是个无时无刻不需要血肉为柴鑫的火炉。一日三餐,他一顿不拉地吃,顿顿是主食加主食,时不时还吃个人打牙祭,但他还是罕能吃饱。就算偶尔运气好,吃得撑得弯不了身,过了一两个时辰,又饿得眼冒金星。
沈黛把一个人小腿靠近脚踝的骨头嗦进嘴里,“嘎嘣嘎嘣”咬个尽碎,吞咽下去。
沈黛从嘴里吐出一个锈掉的铃铛,铃铛的芯早就丢了,也就不会响。他看到这个铃铛才知道刚才吃的是哪一个。这个脚上系铃铛的乞丐青天白日地横在路中间抠脚趾。他看乞丐一副骨瘦如柴的样子,觉得活得未免太过艰辛,就大发慈悲帮了他一把——把他吃了。
当时吃了一半,就有人来传话说大少爷学里的炭没了,让他去送炭。他还是像以前一样,掰断关节,一条条、一截截、一块块胡乱塞进石灰里埋好。算起来已经是五六个月前的事情了。
呕——
真恶心。
可不吃他就饿。他也没有按食用赏味期分门别类储藏的习惯,总是新尸体旧尸体、好肉烂肉混着吃,左右他没有味觉,凑合着对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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