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精神。
退路没了再找,日子终究得过,命运对她从不慷慨,总是打一棍子给个甜枣,她习惯了。
尽人事听天命,她能做的,就是不轻易认输。
“没事的,程音,不会比当初更差了。”
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斗志昂扬一抬头,却被镜子里的人吓了一跳。
刚忘记卸妆了。
妆上得匆忙,被明亮灯光一照,叫一个触目惊心。
浓艳,拙劣,很像她十四岁那年试图装成熟,第一次偷用妈妈的化妆品。
那次是为什么来着?哦,对,要给暗恋的人送情书。
那一年,季辞才十七岁,漂亮得像个神话少年,能让城邦为他混战,昏君戏弄诸侯。程音如此贪图美色之人,当然二话没说当场昏了头。
她至今记得那个暑假,北京城莫名潮湿,每到傍晚都无缘无故,突降一场热烈灿烂的雷雨。
闪电是亮紫色,天空是明灰色,来敲门的少年头发湿透,瞳仁黑得清澈,是怦然心动的颜色。
之前程音见过季辞很多次,但那天之后,一切都变得有所不同。
她小时候没大没小,对季辞要么直呼其名,要么喊他“季三”,偏偏那天莫名其妙红了脸,小声地叫了一声“三哥”。
人在五岁前喜欢独占一切,往后才有分享意识,等到十来岁,占有欲又会重新萌芽,这一次,将针对某个特殊的人。
那一刻程音意识到,季辞就是那个人,三哥只能是属于她一个人。
可惜她还只是个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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