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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钱的价格,让很多人都觉得贵,纷纷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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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那个王山一咬牙,还是忍痛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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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是贵了点,但吃下去,好歹能应付自家婆娘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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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人群中的王顺,摸着下巴,忽然想起来一个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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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有一道美食,叫做‘白云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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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意思是一个和尚下山偷买两个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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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不等他吃呢,就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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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得小和尚把猪蹄丢进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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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没想到那猪蹄在被清澈的河水冲刷了一天一夜之后,被人捡走拿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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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异常的美味,没有一丁点的骚味,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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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这个方法就一直流传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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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野猪肉,不知道是不是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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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可以的话,这头野猪,价值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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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目光一闪,思索了一番之后,决定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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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头野猪,在抛除掉内脏之后,大概是两百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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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二十块钱就可以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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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是换成家猪,得一百五十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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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这个办法不行,这些野猪肉大不了就腌制一下,多放点辣椒进去,勉强也可以吃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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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王顺从人群中走出来,对王虎说道:“虎叔,这头野猪我要了,你便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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