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我叫blue。三个月前我从北京来到昆明。25岁。我一个人。在学校我学的是商业管理,但我毕业后所做的事情与我所学的专业相差甚远。我喜欢jazz,最喜欢milesdavis,喜欢他把爵士和摇滚融合起来,这样听上去很酷,喜欢louisarmstrong,他苍老的嗓音听上去很温暖。
离开北京的那天,北京还在下着沙,我把衣服装进一口巨大的箱子,取出银行里所有的集蓄,然后坐在地板上给他的手机发短信:你等着,我来看你。旁边是空的啤酒罐,不多不少。6个。
6!
我为一个男人到过6个城市,我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也从一场沧凉漂到另一场苍凉。我看过恩雅的文字,她说:每个人都是有根的,长在脚底下,轻轻的触动,就会有细细的疼痛。但我不会,我是没有根的,我在同一个不肯承认不肯停留的男人恋爱,他在不同的城市奔波,我在不同的城市追逐,我记得最初他在我耳边说过的话,他说vivian。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是印度语言里“我爱你”的意思。
我为了vivian而追逐,我追逐只是为了知道,了解,明白他到底爱我不爱?
六年,答案显而易见。当初河边青青草,如今漠漠原上风!就这样经过流年。
我知道我给他发完知信他又会从那个城市消失。我喝下最后一口啤酒我笑笑,去了我也找不到。
我来昆明是因为这里不冷,四季如春,花开不败。温暖。
银海公寓十五楼。那天搬进去的时候。房东不在,同样是房客的女孩在,她跟我打招呼;“海,我叫moon”她不张扬,也不冷寂。一下子就喜欢上这样的女孩。电视里正在放花样年华:
“那是一种难堪的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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