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为公司创收。
跟圈内的同行们相比,他给旗下艺人们开出来的条件,其实已经十分厚道。
没什么名气的经纪公司还有影视公司,需要开出较高的分成比例吸引艺人签约,慷慨一点的老板,甚至能开出五五分成的条件。
越是大公司,给出的分成比例往往越低,然而两相比较,艺人们还是会尽量选择大公司签约,平台和资源才是最重要的。
待在小公司里没什么前途,很难熬出头,哪怕公司将全部收益都分给艺人,旗下的签约艺人混不出名堂又有什么用?
100万的5%,就相当于10万的50%,这笔账正常人哪能算不明白。
包括黄波、杨蜜、刘施施以及肖秧在内,完成签约时候规定的“年度收益突破100万人民币”要求之后,山贼王传媒主动将他们的分成比例,改为公司拿走70%,分给他们剩下的30%。
这几位都是范无眠自己培养出来的艺人,往他们身上砸了不少前期投入的资金还有资源,假如范无眠黑心一点,学周星星的影视公司,甚至有机会拿走九成收益。
从临安前往横店途中。
庄暮夕又问范无眠说:
“剧组里有一位女演员叫做瞿思燕,跟我一起演妃子,好像是港城项老板推荐过来的,你知不知道她?”
范无眠哪能不认识瞿思燕。
也记得前世她孤身一人跑去港娱闯荡,拍了部大尺度的电影,接着才成功混出些名堂。
不光只有瞿思燕,为了被观众们看见,像嫣、杨蜜等等内地女星,真正成名之前都跑去港城发展过,试图靠走性感路线占据一席之地。
比如杨蜜前世拍过的《孤岛惊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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