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能用来赶回医院,为了以防万一,他该将时间控制在二十五分钟之内。
看来没有时间回去换衣服了,他得直接去医院。
那些猫头鹰可真够啰嗦的。
林肯咬了咬牙,借助行动服外接的甲刃攀上高楼。
习惯性躲在阴影里跳跃,目标明确地朝着医院赶过去。
但来的时候很顺利,不代表回去的时候也能同样顺利。
站在一家科技公司楼顶,穿着一身纯黑色的利爪制服,林肯抽出身上的刀。
真倒霉,这么大的哥谭,成千上万的楼顶,怎么偏偏在这里碰到了蝙蝠侠!
耳边隐约还能听到不远处大街上的警笛声,林肯这时候才想起来,比尔iddt;霍金斯那家伙就住在附近,看来蝙蝠侠的目标是利爪杀死霍金斯的现场。
大街上每晚都能听到来来去去的警笛声,林肯几乎已经将这个当作哥谭版专属助眠音乐,再加上哥谭警局的能力也就那样,他不在意警笛声简直太正常了。
看来脱离法庭后,他已经开始松懈。林肯不想变成猫头鹰那样傲慢的人,他该更小心一些。
你是谁?蝙蝠侠第一时间发现了出现在自己身后的人。
林肯原本就打算利用蝙蝠侠,现在也不介意将自己的身份告诉他,他压低嗓音:希望你已经做好面对猫头鹰法庭的准备,蝙蝠侠。
话音未落,他直接朝着蝙蝠侠冲过去。
飞刀一柄接一柄掷向蝙蝠侠,每一刀都朝着人体最致命的位置。
你为法庭服务?躲开飞刀的间隙,蝙蝠侠甚至还来得及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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