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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咎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还是伸出了手。
祝宵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拔开笔帽,三根手指捏着笔杆上端——为了防止不小心碰到邬咎,他专门选用了这种类似握毛笔的握笔姿势。
几秒后,邬咎手背上多了一朵小小的花。
“祝宵这是什么啊,丑死了!”
“小红花。”
“可是这是黑笔。”
“我说它是小红花。”
“……”怎么还有这样指鹿为马指黑为红的。
祝宵顿了顿,说: “谢谢你在车上这么贴心。”
这话还算熨帖,邬咎迅速把手上这朵黑色的小红花看顺眼了。
他沾沾自喜地说: “你再说一遍。”
“不说第二遍。”十年前的邬咎还是这么爱装聋,祝宵可不会惯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