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淡然的回答:
“可以,但涉及我们的部分,要审核!!”
“当然,一定是这样!!”
罗比.切尔斯连忙答应下来。
随后双方又议论了一阵,最后在龙武四十四年七月二十五的这天,签订了名为“还款协定”,又被称为“第二次美洲战争赔款协议”。
协议内容规定,美利坚以提前归还四十五亿华元为代价,换取汉国放开对其金融,贸易方面的管制。
其中最显著的就是于次月一日,汉国于纽约港撤军,将之移交给其海关。
(赔款抵押的抵押品)
而在这份文件之后,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名为“龙武四十四年美洲军控条约”,又称“美洲战争限制修改协定”。
条约规定,美利坚陆军可以从基础的十万人,扩充至二十万人,并拥有不超过万吨规模的水面舰艇,不允许发展潜艇等水下部队。
其海军规模不得超过大汉本土舰队的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三分之一的水平。
开放对空军的限制,但只能拥有不超过三百架战斗机的航空力量,且不能够拥有轰炸机在内的投放大口径炸弹的航空军事设备。
除此之外,还有一份军事采购协定,要求在未来三年之内,美利坚至少采购十亿华元的汉国军工产品和技术。
也就说,要用这十亿华元来换取汉国对其军事上的部分松绑。
至于所谓的技术,可想而知都知道,不是什么好玩意,军工也就是能用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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