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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正!”
四天后,终于完成战争的洛杉矶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阅兵场。
在洛杉矶城西侧的空地上,站着数以千计的,从各地临时征兆的墨西哥白人民兵。
这些民兵,有的来自于乡下农场,甚至在参军前,只会干给奶牛挤奶的工作,有的来自城镇,大部分都是城市居民,或者工人的孩子,甚至还有一部分被强行征兆,凑足人数的监狱囚犯。
给出的待遇就是战后能够获得他们想要的自由,不用再回到那个阴冷潮湿,充满病菌,以及地上跑着老鼠的牢房。
而这些当中,不乏一些所谓的热血青年,他们多是听闻维克镇被残杀的惨剧,而主动加入军队的。
这些人的口号就是,学习美国人干掉所有的印第安人,留下一个只有白人,干干净净的西海岸,纯洁的加利福尼亚。
就是这么一个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的军队,在经过短短两天的整训之后,虽然看起来队形依旧松散,但是他们抬枪的姿势都比较标准,足可见在这个时期。
枪是多么的重要,几乎在美洲尤其是北美,枪就是一个家庭生存的工具,是除牛羊农场外,最重要的谋生,以及防护手段。
哪怕是那些挤奶工,木匠,都对火枪很是熟悉。
更不用说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了。
这支军队唯一的缺点就是整训时间太短,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也是最致命的,那就是太混乱了,什么人都有。
这要是在战场上出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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