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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来说, 不过是分别了一个多月, 小别胜新婚。
埃里克却是足足等了她将近一年。
从1889年2月份到1890年1月份,三百多天的煎熬与疯狂。
薄莉翻出他的黑色大衣, 抱在怀里,把头埋在上面,深深吸了一口气。
之前,她一直很好奇,埃里克为什么那么喜欢嗅她,似乎怎么也嗅不够她身上的气息。
现在她明白了。
感情深到一定程度,一个人的确会对另一个人的气味产生强烈的渴欲。
如果埃里克在她的面前,她也会抱住他,深深嗅闻他的气味。
可惜,他不在这里,在法国巴黎。
薄莉振作得很快。
她有个优点,就是能在一瞬间摒弃所有负面情绪。
当初,她就是凭借这一点反杀梅林太太,成功逃出地窖。
她打起精神,穿上埃里克的大衣,换上自己以前的西裤——虽然裤腿短了一些,但谢天谢地还能穿上。
她走到等身镜前,把白衬衫的衣摆扎进裤子里,戴上巴拿马草帽,乍一看,比之前还要像一位清峻秀气的绅士。
虽然行李箱不在身边,但她身上的挎包也挺能装,是个大容量的牛皮托特包。
唯一的缺点是,不像登山包那样耐磨防割,谁都能看见她包里的东西。
薄莉暗暗祈祷,埃里克没有把他那一堆武器带走。
不然她手无寸铁,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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