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矿泉水和方便自热食品,足够他生活半个月。他还找了一个火盆,往里面塞入了不潮湿的木头,点燃了火焰。
木屋很快变得温暖和明亮。
曾嘉礼并非仅此而已,他还搞了一套衣服被子和简陋的生活用品,钉子和铁锤,覆盖在地上。他低头,在蜡烛的火光下,全神贯注地阅读一本书,这本书叫《自然:荒野独居》,讲述了一个背包客想忘却现代喘不过气的节奏选择回归山林,一开始这名背包客无法适应野外生存,渐渐的他克服了许多困难,选择和自然和解,与自然融为一体。
主人公开始靠山靠河吃饭,猎取食物,他选择不断地自我耕种,抵御野兽自给自足,并且建造一间独属于自己的庇护所。
他把自己的日子经营成了一处与世隔绝的桃花源,远离喧嚣回归平静,就像是鲁滨逊漂流一般。
曾嘉礼喜欢阅读这类书籍,也从骨子里说明了他的想法。
他跟同伴说,他要去深山,并非突发奇想,他很早以前就产生过这个念头了。
阅览越多文章,饱读越多学术,他更加厌恶所有科技的产物,他认为这些高科技早就绑架了人类,让人类变成无法自理的废物,他早就想回归山林,像曾经农耕生活一般。
这里虽然偏僻外加远离人群,可他相信自己会长长久久的生活。他不要电灯、电话和手机,他可以只点蜡烛看书,取暖和做饭上,他可以自己砍柴,未来的食物来源,他可以自己种植、采摘野果或者去捕猎动物。这种原始生活对于习惯了工业便利的普通人来说也许很难接受,可曾嘉礼稍微联想,只感觉到了一种与世隔绝的幸福。1
科技水准只是倒退几十年,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
大自然空气中草木的芳香让他呼吸畅快,他会观测天象,他可以根据大自然的频率调整自己的生活。
非必要不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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