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了……就好像自己曾经掌握过,长久未用而遗忘了。朱蒙不禁想起小时候母亲对自己说过的话:我们高句丽人的祖先身上就流淌着苍狼的血,只是后代身上没有都传承下来。
外间传来猎犬的嚎叫声,绵长而又悲伤,似乎和自己一样也在思念着故乡。其他猎犬也随之嚎叫,它们的声音回荡在县衙的上空,让人彻骨生寒。朱蒙吐出一口长气,起身走出屋外。
“公子!”侍从向朱蒙微微鞠躬。
“这些猎犬是怎么回事?”朱蒙问道:“没有喂食吗?”
“应该不会!”侍从摇了摇头:“喂养它们的老王头可喜欢它们的紧,怎么会漏过。应该是想打猎了,这些家伙依旧有些日子没去山林头疯一把了,可把它们憋坏了!”
“嗯!”朱蒙点了点头:“我来安定也有些日子了,是应该出去打一围了!”
“那敢情好!”那侍从笑道:“自从来交州以来,整日里就是憋在屋子里,在这么下去,弓马之术都荒废了!”
朱蒙笑了笑,正想说些什么,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打猎的事情恐怕要过一段时间了!”
“出什么事情了吗?”侍从问道。
“你忘记了吗?马上就要稻收了!”朱蒙叹道:“田猎再重要,也不能误了农事!”
“好吧!”侍从的脸上露出明显的失望,他叹了口气:“公子,当初咱们来交州是为了创立基业,而现在呢?每天呆在一个破县城里,只能看到一堆种地的农民,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不会很久的,不会很久的!”朱蒙低声道,像是回答手下,也像是回答自己。
第二天中午,从交趾城而来了一个信使。看完来信的朱蒙露出了兴奋的神色,他稍一思忖之后就让信使先去休息,然后召集了几个心腹手下。
“元宝招我去交趾!”朱蒙将信递给右手边的手下:“他说高棉王派了密使前来,密告林邑国的王子向诃陵国借兵,想要对我大唐不利!所以招我前去商议!”
“诃陵国、高棉国,这些蛮子的国名还真是难念!”看信的手下放弃了努力,将其递给下一个人:“无所谓,哪里都行,总比在这里待下去的好,我的角弓都快发霉了!”
“嗯,有仗打就好!”另一个侍从跃跃欲试的说:“下面的兄弟们也不是熬不得苦,只是没有个奔头,这样下去迟早要出事!”
“好,你们两个跟我去交趾城,你们几个留守这里,我离开的日子千万别出什么岔子!”朱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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