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没说话,只是拿起酒葫芦,喝了一口。
酒能麻痹肉体,却无法麻痹灵魂,所以喝酒是喝不醉的。
但是,很好喝。
胡人们用草籽酿的酒,不管怎么喝,都觉得好,真好,够烈。
烈的像是让覃隆都觉得,自己变成豪侠了。
都说豪侠要吃牛肉,喝烈酒,牛肉现在是没有了,但酒真烈,喝着真舒服。
在跟着杨凌之前,他哪怕修行到了现在,都不觉得自己是一个‘侠’,甚至都不敢和世家们翻脸,还要时常接他们的单子。
哪怕打过交道的那些世家公子哥们都觉得他很冷酷,但他也知道,自己甚至不如当初一境的时候,起码那个时候……他真潇洒,真觉得自己厉害,真觉得自己是‘侠’,哪怕其实他不是什么好人。
而现在,看着大仙门的长老,还有一位世家集团魁首的家主,都在和他说这些话,让他忍不住再饮一口!
草籽酒的辛辣冲上鼻腔,熏得他眼眶微微发热。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那个风雪肆虐的地洞里,师父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他连一滴泪都没流。现在倒好,一口劣酒,反倒要把他逼出眼泪来了。
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成了那些说书人口中的“豪侠“。哪怕手上沾满鲜血,哪怕身后尸骨累累,但至少此刻,他站直了腰杆,对着世家说出了那个“不“字。
哦,他没说话,但他的态度说了,这也差不多吧,覃隆轻笑着,在心中对自己说道。
这就够了。
从头到尾,在金大福和黄呈石眼里,覃隆都一句话没说,只是静静的站在面前,表现着自己的态度。
于是,黄呈石和金大福扭头,看向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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