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地像是在同她讲述一件很平常的故事。
“——我只做我该做的而已,二哥有心,自然会回去诵读通记。”四爷露出一个笑意,“你也和他说过这样的话,是不是?”
宝月动弹两下,连着被褥卷到他怀里,她的声音还带着一点沙哑和懒散,“我只是觉得,不必非要矫饰,尤其不想他在我你面前装作一副兄友弟恭的样子,你也不是强求的人呀。”
他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忽然轻轻道,“我有没有和你说过,为什么我同老九不对付?”
不等宝月回答,他自顾自道,“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小狗,也是卷毛的,老九剪掉了它的尾巴,我小时候的性子——用汗阿玛的话说,就是喜怒无常。然后,我把老九的辫子剪掉了一截。”
“再然后,”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下来,“连汗阿玛也惊动了,孝懿皇后带我去翊坤宫同宜妃母子道歉,那只小狗就再也不见了。”
时至今日,他已经不记得那只小狗的名字了,他打心底厌恶老九,也未必是多么可惜那只小狗。
孝懿皇后那时怀着小公主,她抚摸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告诉他,他们都是汗阿玛的孩子,是骨肉至亲,不应有嫌隙,一只小狗,怎么比得上亲弟弟?可就是这只他连名字都记不起的小狗,在他眼里比老九重过千倍百倍。
再后来,小公主早早夭折,孝懿皇后在小公主夭折的第二年也去世了,他回了永和宫。德妃坐在床边一下一下地晃着摇篮,满目温柔地说,他是兄长,要照顾好弟弟妹妹。可他看他们每一个,都觉得陌生、平静,生不出一丝爱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