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来的脸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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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烈的头疼淹没陈霁,她猛地尖叫一声,眼前场景便如覆山倒海般消散。
仍然是小小一个房间,只是之前纯白的色彩已经变成了正常的房间颜色,墙壁上多了两幅装饰的油画,面前的李茜也变成了最开始坐在陈霁面前的那名女医生,她的身后站着两名身着制服的警官,此时正低声询问那名医生:“李主任,情况怎么样?”
李医生收回手中摇晃的怀表。
“情况你们也都看到了,”柳医生站起,转身温和地同对方道,“陈小姐是很罕见的人格分裂,这在临床上都是极其难碰到的,并且她还有并发的精神分裂的一些表现,有可能都是当年遭受校园暴力引发的,也有可能是连锁反应。”
她说着,一边也走远去:“要让她恢复正常可能还需要更长时间的治疗……”
那两名警察则是跟着叹息:“唉,可惜了好好一个姑娘……”
……
事情到这里看似已经结束,一切真相都已大白——陈晴,或者说陈霁,在高中时曾经遭受以陆明为首的不良少年集体的霸凌,在这种情况下,她诞生出了自己的第二人格,陈霁,来保护自己。
当年跳楼的那个女生,警方最后查明,并不是陈霁,而是另有其人,对方也确实是被陆明长期霸凌的对象之一,因此在事件发生之后,陆家才以公司发展规划为借口,举家搬迁前往s市。
不过可能是因为类似代偿的原因,陈霁一直认为这是自己的姐姐陈晴,并且为了“报仇”策划潜伏多年,一直到两年多前,才和陆明重逢,并想办法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她想象中的姐姐——或者说她自己,进行最后的报仇而已。
因为最终证实了陈霁有精神上的问题,加上“穿着婚纱的新娘”的故事已经被那位追查的记者——对方并不叫李茜,并且因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不能随意接受探视,所以两人从头到尾都没有碰过面——写成报道,发往全国,引起了读者极大的共情,因此该案件在最终二审时,只认定陈霁需要负部分刑事责任,并且因为她的精神疾病,在服刑的期间,她还可以保外就医。
故事进行到最后,陈霁有些苍白地走进医院里准备的治疗室,先前为她诊断的李茜医生正坐在里面,脸上是一如既往温和的笑意。
大概是想要放松陈霁的情绪,她带着两分调侃地问道:“今天来这里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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