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辛赞沉吟片刻,最终点了点头:“给他一把。”
王富贵接过刀,伸了个懒腰,开怀道:“我他娘早就受够这群黄头奴的气了,今儿就当爽一把。等会儿我摘了知府的令牌,你们拿去开城门便是。”
王富贵切瓜砍菜般地割掉了一个金兵的头颅,已经杀过知府的手异常稳当:“你们出城后往西去,那里山多,地形复杂,你们若是藏得好些,也能……辛赞?”
王富贵奇异地望着提刀走到他边上的辛赞。辛赞那双提笔舞墨的手,如今姿势标准地扣在刀柄上,而刀锋,稳稳当当地架在金兵的脖颈旁。
“你会,哦不,你敢杀人?”
“起义总要见血的,”辛赞面色镇定,甚至挥手示意后面围观的汉子们一起上前动手,“先提前练练,也省得上了战场再吃亏。”
“那倒也是,上了战场下不去手,那可完犊子了。”王富贵颇为认同地点点头。见汉子们一蜂窝地上前,他还好心地提醒:“别让血溅到衣服上,你们等会儿还得出城。”
……
或许是杀金兵杀出来了一些交情,当最后一个金兵头颅落地,王富贵一拍大腿,突然决定“送佛送到西”,好事做到底。
“给我换一身衣服,我送你们到城门。倘若他们不认令牌,我这张脸——知府手下头号走狗,说不定还能派上些用场。”
一群人向着城门而去,每个人的心里都七上八下,脑海里更是不受控制地预演着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冲突。
但等真到了城门口,情况却出乎众人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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