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和张言算是成了。能和张言走到一块,说不定就是这身反骨的功劳。世家子弟见过的世面太多,林远要是没点与众不同,张言凭什么看上他呢。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张教授也就对林远听之任之了。
再不济,林远在职场混不下去了,还能回到教育系统来嘛。无论是靠自己给他运作,还是靠张言的家世,总之林远的退路多得很。
至于李院长,他是很想劝的。可是以他对林远的了解,最终也是忍住没有开口。因为他知道自己劝了也没用。
就像他劝了老友张教授几十年,对方依旧是我行我素没听他的。他也越发的明白,有些人的路从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张言则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师兄,你说等你把蓝标厂扶起来后,那王总会怎么对付你啊。他肯定会卸磨杀驴吧。”
林远只是冷冷道,“这回我不是驴,这回我是职业经理人。我已经托人找知名律所弄了份合约,这回资本别想赖掉我的钱。”
林远已经找淞沪的知名律所弄了份限制蓝标厂的合约。
合约详细罗列了林远为蓝标厂实现每一个指标后,蓝标厂需要支付给他的报酬。
为了不再被资本当猴耍,林远这回学乖了。
他的这份合约并非是找律师弄一份法律文书而已,而是找了家律所来当自己的专业法律顾问,相当于找了帮讼棍帮自己打架。
毕竟林远自己可没那个精力去和蓝标厂这类大公司扯皮。而为了不费巨额的律师费,林远签的是提成式的合约——律所最后是根据帮林远争取到多少权益进行提成。
简单来说,就是林远找了一帮讼棍帮自己去盯着蓝标厂,这帮讼棍帮自己弄到的利益越多,获得的提成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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